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合作发展办公室信息安全审批人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5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工业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战略机遇,坚持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制造强省建设”为主题,以实施《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为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突破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不断优化工业供给结构,努力扩大工业有效供给,实现工业供需协同发展,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着力破除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工业开放发展水平。

   ——坚持调存增优,实现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注重“加减乘除”并举,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形成互相支撑、彼此带动、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注重盘活存量,努力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传统产业比较优势;注重做优增量,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加快壮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整合政策资源,提高投资有效性;注重集聚发展,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实现工业发展动力转变。以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不断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壮大发展新引擎,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以两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实现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民融合主导产业发展。

   ——坚持质量为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质量提升作为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培育和做强自主品牌,改善和提升工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业供给质量和水平。突出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广清洁生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增强,供给侧综合效能明显提升,工业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工业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成为新的优势产业,中高端供给不断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高端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25%,钢铁行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15%以上,新型建材主营业务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0%以上,化工产品精细化率力争达到53%。消费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3%以上,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15%,成为全省的重要支柱产业。

   ——工业供给效能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6%。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应用取得明显进展,两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1%,工业供给创新动力不断增强,供给质量效益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以优化供给结构为重点,补齐工业发展短板。

   1.巩固提升装备制造业。按照“高端化、成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推进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提升全省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壮大体现辽宁优势、引领未来发展的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汽车、重大成套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集成电路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突破重大成套装备核心技术,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以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水平。集中力量推进装备制造行业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i5智能机床、柔性化生产线等智能装备和产品,提升企业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水平。补齐在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方面的短板,提升基础配套能力,开发出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装备产品,形成覆盖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和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我省成为国家高端装备战略基地和核心集聚区,重大装备核心零部件自主配套能力显著提高,性能和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立足“专、精、特、新”,以补齐产品结构短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原材料工业向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冶金、建材行业以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为重点,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度,引导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国际产能合作等多种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冶金行业要加快产品升级、打造质量品牌、推进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以及高端钢材产品,建设辽阳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建材行业优先发展高性能工业陶瓷、高压电瓷、液晶玻璃基板、离线LOWE玻璃、人工晶体等8大类特色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建材,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石化行业要提升炼化一体化水平,增强化工原料供应能力;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专用化学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将大连长兴岛石化产业基地和盘锦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打造成为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大力推进重大炼化一体化、精细化工、危化品企业搬迁等项目建设。

   3.做优做精消费品工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中高端消费品供给能力,培育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轻工行业要瞄准细分市场,加快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烟草、酒类、日化等产业,积极发展市场前景好、社会需求大、经济效益高、环境污染小的电子产品、食品加工等产业。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纺织行业要打造特色产业,着力创建自主品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高新纺织技术。医药行业要大力开展生物药品、现代中药、化学药品等新产品与新工艺开发和产业化,推动生物医学工程高端化发展。同时,围绕健康消费、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和信息消费,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到2020年,全省消费品工业形成50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4.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瞄准补齐产品结构短板,大力推动集成电路、数字视听、现代通讯、新型元器件等领域发展。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和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带动芯片设计、封装测试、关键材料等产业上规模、提档次。数字视听领域重点加快OTT电视机、3D电视、4K激光投影电视等新型视听终端产品研制,培育数字娱乐、数字教育、数字健康等新业态。现代通讯领域重点发展基于3G及以上技术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移动智能整机产品,提前布局5G技术与终端的研发。新型元器件领域重点发展MEMS高端传感器、高压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RFID模块、锂离子电池等新型元器件产品。以“互联网+协同制造”为重点,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用,发展金融、交通、教育、医疗、旅游等行业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推进网络安全、入侵检测、身份验证、数据安全等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

  (二)以化解过剩产能为重点,引导产业有序发展。

   5.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以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为重点,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主动退出过剩产能。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对主动退出产能的企业,要通过完善不良贷款核销政策、减免相关环节税费、放宽不良贷款转让要求等措施给予支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2016年,压减粗钢产能602万吨,全面完成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到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731万吨;到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040万吨,压缩水泥产能2000万吨。

   6.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组织协调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改、扩)建和在建项目产能置换,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防止新增过剩产能。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备案、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7.推进兼并重组压减产能。对钢铁、建材、有色、煤炭等行业分业施策,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减少同业竞争。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处理破产重组或退出企业的债权债务。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僵尸企业”退出。研究实施社会托底政策,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完善下岗分流人员安置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兼并重组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8.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支持省内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等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国家为重点,有力有序推动过剩产能走出去。鼓励企业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新模式,融入全球产业链。引导企业结合项目建设,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先进设备、技术、设计、工程建设、标准、服务等全产业链输出,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三)以创新融合发展为重点,培育工业供给新动能。

   9.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落实中央财政奖励政策,建立沈阳“双创”综合性服务平台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培育平台,实现科技成果和信息检索发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创业人才系统化培训等功能。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现代物流、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实现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为内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调推进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在重点领域的产学研对接和成果示范应用,创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10.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以创新驱动为着力点,加快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机器人国家级创新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布局辽宁。支持实施一批重点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建立和完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库,每年滚动管理50个重点项目。加大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请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工作力度,争取我省更多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突出攻关重点,扩大应用领域,满足行业急需。推动企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重点技术攻关,加快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大数据、数字诊疗设备、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等产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2020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800家,突破50项以上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11.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发展。积极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开发利用工业大数据,支持骨干企业开发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产品。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协调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完成与省政府战略合作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沈阳、大连、本溪等3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大连智慧商圈、大连智慧家庭老幼监护系统平台两个国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车联网产业创新联盟开展工作,推动全省车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培育工作,培育更多的省内贯标试点。全面启动实施全省智能制造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智能工厂,开展辽宁省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到2018年,滚动推进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项目300项,其中推进150个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企业,培育60个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标杆企业。推广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研发、众包设计等新模式,组织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试点示范。

   12.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军工科技优势,支持军工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组建军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和应用。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开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沈阳、大连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园区。到2018年,全省力争培育5家年产值超百亿元军民融合型领军企业;以航空和船舶为代表的军民融合主导产业年产值力争实现1000亿元以上;建成4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

   13.开展服务型制造行动。积极组织推进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设计创新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组织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设计和服务,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每年组织实施工业设计重点研发项目30项。鼓励企业开展以核心技术为纽带的各种增值服务模式,分类推进和实施在线检测维护、开展设备融资租赁、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定制、供应链整合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模式。

   14.大力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提高节能减排能力。组织实施工业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降耗工程,加强能源动态监控和优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制造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提升产品绿色环保低碳水平。以汽车零部件、机床、电机等为重点,积极推进产品再制造,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2%

   15.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坚持市场导向、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破解重点产业发展瓶颈,实现基础能力突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发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四基”)。研究制定《辽宁省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指导工业强基发展,推进全省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夯实制造强省建设基础。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加大对“四基”的投入,逐步解决制约我省制造业发展的基础瓶颈问题。同时,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发挥技术改造对转型升级和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创新和改进资金支持和管理方式,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水平。

  (四)以供需协同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业有效供给。

   16.促进重点行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支撑作用,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聚焦装备、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对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具有显著拉动作用的重点行业,加大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力度。每年重点推进100项左右代表我省工业发展水平、体现地区产业优势和行业特点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省市协同,落实责任制,加强协调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围绕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引导企业谋划项目,充分发挥投资对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作用,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17.推动本地工业产品扩大应用。推荐本省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产品列入《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建立辽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辽宁本土特色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介辽宁工业产品和服务。针对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和招标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扩大辽宁本地符合要求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针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市场,围绕能源、水利、交通、通信等项目,组织开展技术对接、供需对接、服务对接等活动,鼓励辽宁本地企业实行工程总承包、总集成。针对产业链配套协作市场,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提高本地化配套水平。针对城乡居民消费市场,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

   18.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充分利用品牌展会等平台扩大出口。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支持本地企业并购国外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资源的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出口。引导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帮助企业利用好“丝路基金”、“中非基金”等融资服务平台。

  (五)以推进企业降本增效为重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19.加大帮扶企业力度。运用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因素的预研预判,密切关注用工、债务等敏感问题,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掌握要素协调工作主动性。坚持“问题导向解难题、分门别类抓推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支持一批领跑企业,集中政策资源推动做优做强;扶持一批跟跑企业,多措并举推动“加速跑”;帮扶产值零报告及降幅超过50%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帮助复工复产。

   20.开展降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企业税费和用工成本,研究落实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征收基准等政策。推进工业用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方式,弹性调整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大用户直购电政策,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对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拉动显著,以及新投产的重点项目,优先给予直购电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完善物流综合服务网络,统筹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重点推进滚装运输、甩挂运输、城市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物流设施设备、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清理规范物流领域公共服务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

   2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信贷支持政策,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持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加大对工业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矛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减少间接融资,有效防范融资风险。支持符合《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动股权多元化改革,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升级和并购重组,完善企业股权融资渠道。通过直接融资以及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等综合方案来降低企业的投资杠杆。建立产融合作对接协调机制,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研究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更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按照“产业政策要准”的要求,制定装备制造、冶金及建材、石化、消费品、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发展政策,形成系统可操作的政策保障体系。同时,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中小企业基金等对我省的支持,有效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向重点领域项目。

  (二)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一批与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就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涉企收费监管体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常态化公开,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快完善人才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创新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到辽宁投资创业。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造崇尚技能、钻研技能的条件和氛围,大力培育和弘扬具有辽宁特色的“工匠精神”。

  (四)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及时总结推广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815